双手奉还
这首歌是很久以前看过的由何家劲,吴若蒲,张庭主演的《跪下》,片中吴若蒲饰演一个由于偷窃而被判坐牢的人,多年之后,他遇到了当年令他身陷囹圄的童年好友,开始了一段复仇的故事。想想,我们又未尝不像他一样,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在经过了人生的几个拐角之后仍然未曾明白自己到底在追寻些什么,想起了史铁生的《务虚笔记》中的一句话:我们一直在寻找,在寻找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使我们避免活的像动物一样的活法。
双手奉还
词:王裕宗
曲:王威胜
唱:吕爱琼
我留下的痕迹;
忽好想在天空开一扇窗户。
于是,我四处搜寻你的目光。
可是,天空那么大,希望那么小。
终于,人算不如天算……
你说你的心已关,
你说你的爱只剩下过往的片段了,
当你把我的爱双手奉还的时候,
你的眼睛/看不见我的泪光,
你不要的儿女情长,
我怎么的努力也都是枉然……
你说你的心关,
你说你的爱再也不会轻易的付出了,
当你把我的心双手奉还的时候,
你的眼睛/看不到我的绝望,
你不要的地老天荒,
我的悲伤已经无处可逃……
忽然之间,真的很想看你的眼睛,
看看里面是否有我留下的痕迹;
忽然之间,真的很想看你的眼睛,
看看现在的你是否还相信爱情;
我抬起头,看着天空,四处的搜寻着……
越来越感到,好的歌就像是好的诗一样,都是那样的优美流畅,隽永深沉。
春天,燕子归来
夹杂着燕子欢声笑语的阳光将我从冬日的严寒中唤醒
心也渐渐有了温度
我知道,那是春天来了
可是,当夜幕降临
寒冷再次袭来
笑声渐渐隐去
我才明白
原来
那燕子的春天
是燕子一个人的春天
燕子的春天里
不曾有我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或许,我们正望着那同一轮明月,或许我们正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又或许我们正在想念着一个人,我想,这或许就是我们共同的幸福吧。

很喜欢这部电影的开头的对白,加上那种幽怨的音乐,自有一种忧伤在其中,男主角的这种爱情真的是恋童癖吗?在我看来,那可能是男主角的初恋情节的延续,当一个男人可以为了一个女人抛弃一切的去爱她的时候,我们有理由相信那是一种发自于内心灵魂深处的情感,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男主角并不是一个性取向不正常的男人。至少,我们在他身上看到了他脆弱但又闪光的心灵,那种赎罪的想法在他身上从未消失过。
再次想起了那句台词,she was my Lolita......
写到这个题目,突然想起了曾经在高中时看过的张承志的《黑骏马》里的一句话:也许,我们耗尽时间精力,倾注巨大热情去苦苦追寻的东西和人,其实并不存在。那份美好存在于过去的某个时间和地点,再也无法追回;那份美丽是一个虚无飘渺的意象,只存在于想象。追寻的过程越长,想象的成分越多,那个意向越美丽,也越虚无,最后找到了,也是“纵使相逢应不识”,致命的打击。我们只能享受过程,寻寻觅觅,忙碌着,等待着,却不执着于结果,甚至要刻意避开结果。
有些梦,做的时间太久了就会变得更加虚幻,世上没有永恒,那些我们所留恋,所曾经为之苦苦追寻的东西终究会有一天永远的离开我们,而我们所能享受的也只有那种追寻的过程,如果可以,我倒是希望这样的梦永远不要醒来,这种过程,或许也只有自己才能体会。
再次想到了书的开头:当我把深埋在草丛里的头抬起来,凝望着蓝空,聆听着云层间和草梢上掠过的那低哑歌句,在静谧中寻找那看不见的灵性时,我渐渐感到,那些过于激昂和辽远的尾音,那此世难缝的感伤,那古朴的悲剧故事;还有,那深沉而挚切的爱情,都不过是一些依托或框架。或者说,都只是那灵性赖以音乐化的色彩和调子。而那古歌内在的真正灵魂却要隐蔽得多,复杂得多。就是它,世世代代地给我们的祖先和我们以铭心的感受,却又永远不让我们有彻底体味它的可能。我出神地凝望着那歌声逝入的长天,-个鸣叫着的雁阵掠过,打断了我的求索。我想起那位为我崇拜许久的作家,第一次感到名人的肤浅……
黑骏马昂首飞奔哟,跑上那山梁,那熟识的绰约的身影哟,却不是她……
那些我们未做完的梦,不如就让它随风飘走吧,或许我们只能去缅怀,我们也只能说一声:goodbye, my past!

我的朋友史铁生 (转贴自世纪中国)
作者:徐晓
我们相识是在一九七四年夏天。那时的中国,一切都发生着令人难以预料和不可思议的变化,惟独人类的声音——信任、友爱、希望似乎猝然中断了。我相信,许许多多的人都不会忘记,在那阳光照不到的岁月里,我们这一代人是多么孤独!那时候,我常常徘徊在地坛公园,不知道消磨了多少清晨和傍晚的时光。
也许因为他坐在轮椅上,我认定残疾人绝不会是时代的宠儿;也许因为我总是夹着旧报
纸包着的外国名著,而他总捧着厚厚的英文字典;也许因为他有着吸引姑娘们的宽肩膀、黑皮肤和厚嘴唇……总之,时间长了,没有第三者介绍,我们认识了。除了明摆着的一双残废的腿和他自己所说与白卷英雄张铁生一样的名字以外,他对我完全是陌生人。然而,一种神差鬼使般的直觉使我自信:他是个好人。尽管这种自信不仅是荒唐的而且是危险的。我向他传播了不少“小道消息”,讲了许多在那个年代来说要杀头、要坐牢的话。他听,也谈,然后吓唬我说:“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不怕我告发你?”我也吓唬他:“这里没证人,如果你告发,我就全推到你头上。”
我们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这样的一种友谊,在那个亲友间也只能用手握得紧一点儿来表示心照不宣的年代,几乎不可想象,只有在充斥着苍凉、伤感的自然气息的地坛公园才是可能的。那年我二十岁,二十岁的女孩儿,有着怎样一种寻觅知己、倾吐心声的渴望!为此,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半年以后,受朋友牵连我身陷囹圄,我们的交往被迫中断了两年。
一九七七年初,一个寒冷的夜晚,我又一次敲响了他的房门。还是那张铁床,还是那盏台灯,还是那真而纯的目光,但是,从他脸上的表情,我清晰地感觉到了时间给我带来了怎样的变化。他不相信生病住院的解释是我突然失踪的理由,许多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人们已经习惯于接受现实。
从那以后,我们的交往多起来。我知道他放弃了英文,开始写作。我想,他之所以选择写作,并非因为这条道路更加轻松,而是由于命运的坎坷使他备感人生的忧郁和孤独。人在快乐的时候,往往愿意同别人接近,同亲人们以至路人分享自己的快乐。人在忧伤的时候,也需要与人交流,只不过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方式,陌生的耳朵是无法懂得忧伤者的语言的。正因如此,他的作品总带有一丝伤感的情调。这种伤感,不是那种使人落泪的伤感,而是令人无可逃避、无可奈何的伤感。一九七九年,西北大学中文系的刊物发表了他的短篇小说《爱情的命运》,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作品印成铅字。过了没多久,他写了又一个短篇《兄弟》。当时,我和一些朋友正在编辑文学刊物《今天》,他看了以后很感兴趣,也很钦佩那些在《今天》上发表作品的作者,我准备把《兄弟》拿到《今天》去发表时,他似乎并不那么自信,结果却受到了极高的评价。很快《花城》便转载,并引起了极大的注意。他创作初期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没有太阳的角落》最初也发表在《今天》,《青年文学》杂志转载时,将题目改为《就是这个角落》。
十几年过去了,他从一个街道厂的临有暗香盈袖时工成为一个著名的作家,然而在我们彼此的心目中,仍然是普通的、又是不可缺少的朋友。他把爱和理解带进我的生活,他帮助我摆脱了许多烦恼和怨恨,他帮助我希望、热爱、生活。他知道,我需要;我也给他同样的回报,我知道,他也需要。在经历了够多的人生的悲欢之后,我们越来越感到,这是多么难得,因而又是多么珍贵。许多次,我梦见他像健康人那样迎面走来,高大、健壮……是的,我多么希望他能重新站起来,行走、奔跑……但梦醒之后,我又想,如果他不病,我们便不可能相识,在这匆忙而又短暂的人生中,我将失去这份珍贵的友情。不,不仅仅是自私,我是想说,也许上帝终归是公正的,把他放在火上烤,同时也使他有了涅的可能。他没有腿,但他会比许多健全的却是平庸的人走得远,他经历了常人经历过的一切,还遭遇着常人不可能遭遇、甚至无法想象的一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失去双腿,确实是命运对他的恩宠。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住在前永康胡同一个大杂院的最里边,从院门到屋门,手摇车得走过小几十米坑洼不平的土路,他的小屋只有六七平米,屋里除了床和写字台,剩下的空间仅够他的轮椅转个小弯儿。最初是奶奶照顾他。看过《奶奶的星星》那篇小说的人都可以想象,他的瘫痪对于奶奶和奶奶的死对于他意味着什么。当时,他父亲下放到云南的林学院还没迁回北京,妈妈只好请了事假照顾他。在我的记忆里,她显得非常年轻,戴一副白边眼镜,不像我们许多同学的妈妈已经是老太太了。现在挂在他书柜上的一块白底深蓝色图案的花布是他当年的窗帘,那块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在那近乎于寒碜的小屋里,惟有那块优雅而又朴素的花布,流露出母亲的趣味和素养。看见这块布,我便想起那位文静的中年知识妇女的形象。她病得突然,死得更突然。那篇每每使我泪下的散文《秋天的怀念》,没有写在妈妈病危的日子里,他怎样摇着车到药店和一个又一个熟人的家里去寻找可能使人起死回生的“牛黄安宫丸”。一位四十九岁的母亲,能够承受为儿子治病欠下的几千元债务的重负,能够承受后半生服侍一个病人的磨难,却怎么也承受不了生龙活虎的儿子失去双腿的打击。她走了,留下残废的他和十三岁的妹妹。由于生活拮据,他不得不摇着车到街道工厂去上班,日复一日地在鸭蛋上画仕女,每月挣十几元钱贴补家用。大约有两年,他每星期奔波于民政局、知青办、房管局,终于得到了政策明文规定的伤残补贴和面积增加了一倍的房子。一九七九年,由于下肢麻痹、肾功能受到严重破坏,尿毒症威胁着他的生命,不得不造漏排尿。紧接着,由于肌肉萎缩,血液循环受阻,再加上每天长时间地坐压,褥疮发作,前景是败血症。一九八六年,前列腺引起的疼痛,使他不得不停止写作整天卧床……冬天,他那毫无知觉的腿,经不起寒冷,如果冻了,就有坏死的可能;夏天,全身的热量只能从上身排出,额头的痱子从来不断……
提起这样的境遇,人们往往会想到忧郁、凄凉、孤独这些字眼,想到一个夹着纸烟,闷闷不乐、敏感而又古怪的形象。但是,这种形象不属于他,他代表的是无论怎样冷酷的境遇都具有的积极的一面。只要见过他笑的人,就绝不会认为我的话有丝毫的夸张——他笑起来十分热情,小眼睛眯成一条缝,有时还透着几分孩子般的狡猾,像是对某个恶作剧彼此心照不宣似的——你绝不可能在他那个年龄的其他作家的脸上看到那么单纯而又灿烂的笑。
遗憾的是,我没有能力描绘一个尽善尽美的形象,就如同对他的作品——我爱他的作品,但我说不清楚,是他作品本身的魅力呢?还是因为它们生动地反映了他写作时的心境和生活?我没法退回到一个对他一无所知的读者的地位,把那些作品仅仅看成是一篇小说;同样,我也无法像一个崇拜者那样,把他仅仅看成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或一个身残志坚的英雄,我所能介绍的,是另外一个史铁生,是一个具体的、实在的、在北京一个大杂院中一间普普通通的平房里活动着的史铁生。
如果说他有什么特别的话,最突出的要算是嘴馋并且胃口好。他爱吃肉,又正好属虎,所以朋友们都叫他“食肉动物”。他喜欢所有好的和好吃的东西,对文学的迷恋都远不如对吃的迷恋更甚。患尿毒症住院,高烧连日不退,大有活不下去的危险,他躺在病床上,想的全是吃,把生平能想到的东西像过电影似的过了一遍,可惜筛选出最想吃的是猪蹄。好在,他并不特别挑剔,对于那些杂七杂八的红白下水、蹄子、脑子,不管是猪的、牛的、羊的总是一视同仁。有的人馋,但苦于吃不下,他可总是来者不拒。煮好的茶鸡蛋放在桌上,他一会儿吃一个,压抑了又压抑,还是能连续吃六个而不觉得满足;买来的豆腐丝,还没等做成菜,他就一撮一撮全抓着吃了。无奈,怕他吃坏了,他父亲只好像防猫或防老鼠一样把吃的东西紧着收起来。在他的嗜好中,尤以北京风味小吃为甚。因为地坛庙会有小吃,开张第一天我们就去了,吃了爆肚、炒肝、茶汤、豌豆黄还不算,又买了灌肠、白水羊头带回家接着吃,边吃还边给来做客的法莫道不消魂国朋友讲各样小吃的来历和吃法。他常给我这个不正宗的北京人讲街头挑担、夜晚叫卖的旧景,还每每感叹北京小吃的今不如昔。当然,如果你问他烤鸭或炒肝哪个更好吃,他肯定会说是前者,但是他总也脱不掉“土”劲儿。如果让他选择,他宁愿每天吃炒肝而不愿每天吃烤鸭。看到他托着碗吃炒肝时的那个香劲儿,那种有滋有味的模样,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个精于品味北京小吃的美食家的形象。
谈这些似乎不太雅,但这确是他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作为一个孝子要为父亲操持生日家宴,作为一个兄长要为妹妹准备结婚的陪嫁一样。他接受他所看到的现实世界,作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他的身上充满着矛盾和变化。
刚得病的那几年,有人嘲笑他的腿,他说他恨得想抱着炸药包冲过去,和那些人同归于尽;现在有人嘲笑他的腿,他有的不再是恨,而是怜悯。一次,我们骑车推着他的轮椅去紫竹院公园,路上一个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硬说我们是扶肩并行,要扣我们的自行车,还要让我们去派出所罚款。他怎么容忍得了这种欺侮!便和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吵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发火,气愤得直发抖,大有要拼命的意思。几年之后,他看到一个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训斥一位骑车带孩子的妇女,等耀武扬威的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罚了对方钱把妇女打发走了以后,他把车摇过去,心平气和地对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说:如果你自
己的妻子每天必须要带着你的孩子送幼儿园的话,你又会怎么想?大家活着都不容易,应该心怀善意。
他变了,变得平和了,变得洒脱了,变得宽容了。丁玲曾经邀请他和几个青年作家到家里座谈,由于对名人的敬,也由于对名人的畏,他拒绝了。后来,丁玲的秘书张凤珠同志又一次去邀请,他才答应去。过了没多久,丁玲去世了,他用一张白纸写了挽词来表示自己对这位文坛前辈的悼念。他对我说:年龄可以是一堵墙,但墙可以有门和窗。一个人,不管有什么样的政治见解和文学主张,只要是真诚的,是自己的,她(他)的死都是一座纪念碑。
以前,有人为什么事征求他的意见,他总是竭力用自己的观点去说服别人。比如对爱情的看法。他认为爱情的标准应该是或者一百分,或者零分,对于除此以外的其他恋爱观念他总是很不以为然。现在,他的思想方法改变了,他认为任何观念都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是要符合双方的意志,强加是最最错误的。所以现在有人征求他的意见,他总是引导别人弄清楚双方的意愿。似乎这很现代,可他自己却仍然传统。强烈的怀旧情绪、浪漫的理想主义色彩很难使人和他的经历联系起来。小学校的一棵白杨树,一个扎着翘翘辫总是和他争第一的小姑娘,使童年的回忆罩上了一圈儿玫瑰色的光环。为此,他常常摇着车到他母校的门口去转转;吹糖人的小贩使他对奶奶的怀念变得那么真切、那么温暖。为此,他追上去买两个,像是完成了一个宿愿;除夕夜,从“小板凳、摆一排”唱到“让我们荡起双桨”,从《三套车》唱到《走西口》,唱出了他三十多年歪歪斜斜的脚印和颠簸的车辙……在这往昔的回味中,他舔干净自己的伤口,丢下了许多委屈和怨恨,但却不曾忘记如何去同情、如何去爱。
一九八五年十月三日,一清早他就到了我家,神情显得特别沉重,他只说了两个字“噩耗”,然后拿出刚刚收到的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青年女作家龚巧明遇难身亡的讣告。我们都被这意外的消息惊呆了,谁也说不出一句话。长时间的沉默。他说:“错了,全错了!死的应该是我,而不是她!”龚巧明是我有生以来最尊敬的女性,一九七九年我们认识时,她还是四川大学的学生,已经有了个五岁的女儿。她的小说《思念你,桦林》表现了一位女性作家的细腻、柔美,就像她的人一样,晶莹、洁白、高贵,她执着追求的人生哲学深深地影响着我,她待人热情、善良、真诚的态度极大地改变了我。时至今日,我仍然感到,如果我在生活中忽略了这些影响,我将无颜面对亡友的在天之灵。也许,这就是人之所以需要朋友的真正意义吧?巧明和铁生认识是在她去了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以后,她送给他一把漂亮的藏刀,现在还端放在他的书柜里。就在那年初春,她来北京出差,还请郑瑞脑消金兽义、铁生、我和我爱人在东兴楼吃饭,半年以后,却无端地死于车祸。据她的姐姐说,她的遗体葬在拉萨的公墓,她上小学的女儿小妮子在葬礼上焚烧了一封长长的信……现在,当我写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觉得就像发生在昨天,她仍然穿着那件橘红色的滑雪衫,站在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晶莹的雪地里,高原的太阳照着她,她微笑着通过山口向人们走来……我没想到,巧明的死会如此震撼铁生,他和我们一起,摇到团结湖通知北岛,又摇到戏剧学院通知万之。他嘱咐我,一定要尽快发一封唁电,嘱咐我一定要尽快把这个消息告诉郑万隆和李陀。一直到分手他仍然一遍又一遍地说:“她有爱人有女儿,死的不应该是她,而应该是我。”我相信,不是他要这样说,而是他想不到可以不这样说。如果他的死能使巧明起死回生的话,他是绝不会犹豫的。
如果你不光是读过他的作品,不光是仅仅见过他一面,而是同他交谈、交往,那么他给你留下的这些交叉、矛盾、模糊的印象,就会被他具有的吸引力糅合在一起。不只是他的喜怒哀乐,就连他不管春夏秋冬总是喝凉开水的习惯,都是他个性中不可分割的部分——他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人的假象。
小伙子们到他那儿谈球赛、谈长跑;姑娘们到他那儿去谈失恋的痛苦、谈对爱情的渴望;母校清华附中的女生去向他讨教人生、北京四中的男生去向他学习写作;老同学生了孩子让他给取名字、年轻朋友找了对象请他给当参谋;王安忆给他寄来了手织毛衣;内蒙皮鞋厂为他特制了棉靴……
是怕他孤独吗?是。也不是。更多的时候是感到孤独的时候都愿意到他那里去聊聊。这些年,每当我有什么烦恼时,已经习惯于先去找他一吐为快。并不是他能提供解除烦恼的妙方,而是你不用为自己的软弱或尴尬的处境而难为情,他绝不因自己的不幸而蔑视别人的不幸。他给予别人的,不是枯燥的说教,说几句迎合口味的话更不是他所擅长的,他给予的——至少,给予我的,总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对人生的苦苦思索。这是他能够写,而且写得好的依据。然而,他不像许多人那样,把自己的发现埋在心里,不告诉别人,生怕别人“偷”去。情感——欢乐也好,痛苦也罢,是任何旁人所无法取代的,分享或分担都极其有限,充其量是到他那里去说、去哭、去笑。这就够了。我们常说,人生充满爱,然而当我们扪心自问,你有多少时候、给过别人多少爱的时候,你才会懂得,能够耐心地倾听,陪着你哭陪着你笑的朋友具有怎样的意义。
也许有人认为,他活着,而且快乐,是因为写作,因为写作的成功。我认为这话只对了一半。的确,他一直在写,用心血而不是用墨水在写。他希望自己写得尽量好,但并不奢求百发百中。在他看来,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是允许发而不中的,否则就成了神枪有暗香盈袖手而不是艺术家。事实上,有些作品,他自己和读者都并非满意。他写作的速度很慢,一个短篇有时得写几个月,一个句子不满意,他能翻来覆去修改一天,写了上万字的稿子,只要不满意,撕了他也不觉得可惜。他坐在轮椅上、躺在床上欣赏聚在他周围的人的怪癖,观察人们情绪的起落,从别人无意识的谈话中搜集素材,他的许多构思都是想了几年而不是听任一时的灵感。
我从未看到过一个知名作家面对崇拜者,尤其是面对真诚的赞扬,会显得那么不知所措;也从未听说过一个在文坛上被承认的青年面对新闻界会显得那么踌躇不安。一九八五年初,《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获奖,全国数十家报刊、电视台的记者、编辑蜂拥到他家,把他“围困”起来。他是又怕、又烦、又愁。我们在一起商量“突围”的办法。我建议他白天到朋友家去躲躲,但都因为房门太窄手摇车进不去、房间太小轮椅转不了弯儿、或楼梯太高上下不方便而告吹。无奈,在冬天最冷的日子里,他只好全副武装,到地坛公园去“逃难”。好
像是故意捉弄他,他躲了,倒没有一个人来访,他一在家,来访者又连续不断。在那段时间里,我甚至都恨起了我的同行。
他院子的门上贴着“敬告来宾”的字条,内容大意是:史铁生愿与各界新老朋友交往,但精力有限,不按规定时间来访者,恕不开门。他的房门上贴着“来客须知”的字条,内容是这样的:“史铁生不接受任何记者、报告文学作者的采访;史铁生一听有人管他叫老师就睡觉;史铁生目前健康状况极糟,谈话时间一长就气短,一气短就发烧、失眠,一发烧、失眠就离死不远;史铁生还想多活几年,看看共人比黄花瘦产主义的好日子。”有一段时间,他的轮椅上、写字台上、书柜上贴满了这类字条。
这是一个知名者的故作姿态、故弄玄虚、以奇取胜吗?其实,他只有在人后写条贴条的勇气,在现实生活中,他常常因为不会说“不”字而痛苦。对于健康人来说,换个环境,一走了之是再容易不过了,可对于他却有许多解释不清的困难:常人无法理解,他无处也无法逃避,因而无权选择来访者,个人意志受到侵害时的沮丧;常人无法理解,当他把极为有限的精力投入创作时,陌生人却要无端地夺去他的时间——他的生命时的恼怒。他说,有时候听见敲门他就害怕,看见来人他就想哭。这是怎样一种让人无可奈何的局面!他怕记者采访,因为他相信盖棺定论,一个人活着让别人对他评头品足,是非常令人难堪的;他怕编辑组稿,因为他不愿使写作成为“还债”。去年(一九八七年)夏天的酷暑使他彻夜难眠,让向他约稿的编辑部租间有空调的房子躲几天,并非不可能,但是他说,我不能为几天的舒服把自己卖了,我宁愿热,宁愿热得写不了,也绝不受那份罪。
有一次聚会是难忘的。聚会的理由我已记不清楚了,只记得相邀的有力雄、潘婧、陈志伟和他怀着身孕的妻子。那是八五年初春,为了能把这些人装进我家的小屋,前一天还特意拆了炉子。大家聚在一起各自谈了许多趣闻轶事。当然,席间最中心的话题是谈吃。羊肉片的价格蹿着往上涨,使这几个酷爱吃涮羊肉的大为惊慌。对于涨价,铁生的哲学是,如果不打算“戒”掉,最好抓紧吃,否则明年还涨。然而抓紧吃需要钱,大家七嘴八舌不知是谁提出要搞点儿“涮羊肉文学”,也就是不费脑子、又容易来钱,来了钱不干别的,专门吃涮羊肉的那种通俗小说、电视剧本什么的。我们谈得很细,不光谈了怎么写,还谈了怎么“卖”,然后是怎么吃。如果把那天说的写出来,可能会是一篇不错的黑色幽默,可惜那点儿素材都让大伙儿当下酒菜吃了。酒喝了不少,饺子也吃了许多,午餐结束了,大家仍然谈兴未减,话题转到写作、往事、社会,最后谈到人生。尽管我仍然记得那一次谈话的调子,但具体内容却忘掉了不少,可有一点我却记得非常清楚,因为铁生爱吃爆肚,我家又离北京最有名的“爆肚王”很近,他便把他的观点命名为“爆肚主义”。他说,只要是喜欢,吃爆肚和登珠穆朗玛峰给予人的享受是一样的,尽管在别人看来登山很苦很危险,就像不喜欢吃爆肚的人认为那很膻很脏一样,对于本人却是一种享受。之所以说登山并不比吃爆肚更为高尚,是因为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某种满足——英雄欲和食欲的满足,这种满足使人愉快,这种愉快正是人类所共同追求的自我实现。运用什么方式达到自我满足的目的固然有审美趣味、价值观念的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有在特定的社会范畴里才具有道德的意义,而就人的意义来讲,任何选择都应该受到尊重,因为事实上它们是同等的。
我不知道我的记忆力和理解力是否可靠,这样来表述他的观点是否准确,但我总也忘不了他的形象。为了寻找合适的措词,他会突然把谈话的对方甩在一边,不是仰头看着天花板,就是低头在轮椅的胶皮轱辘上蹭那半支熄灭了的香烟,眼里充满了紧张、急切的神情,等他考虑成熟寻找到了合适的词句,足以击败对方时,马上变得兴致勃勃,就像一个顽皮的男孩儿找到了自己心爱的玩具手莫道不消魂枪,得意地玩味着自己的发现。天已经黑了,大家争论的声音很大,我直怕骚扰同院的邻居,一再要求他们把声音放低,却全然无效,直到每人端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小豆粥,才把大家那口干舌燥的嘴堵上。
我之所以描述那次聚会,是因为那次谈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至少,它使我进一步了解了他对人生的看法。他本人不是一个“爆肚主义者”,也不是一个登山的英雄主义者,写作才是他得以自我满足的手段。但他的自我满足不是成功的喜悦,而是寻找的喜悦,用他的话来说,写作是为活着寻找理由。重要的是“找”,而不在乎是否找得到或找到的是什么。事实上,对于他来说,成功的喜悦和付出的艰辛相比,前者是那么微不足道,以至于当成功的现实摆在面前时,竟无暇去品味其中的快乐,更多的是为它带来的干扰而烦恼。
所以,确切地说,他活着,而且快乐,是因为他在写,而不是因为他写得成功。就像他在爱,在恨,在悲伤,在欢乐一样,他在用笔完成生命的过程。
也许有人说,他活着,而且坚强,是因为他悟出了佛性、禅性。
一九七二年,他从延安回北京治病,走着住进友谊医院,一年后被抬着回到家里,一个刚二十一岁的小伙子,从此永远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我为什么活着?”他一次又一次问自己。然而,一个人在那样悲怆、迷惘的情况下,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对这样一个简单而又深奥的问题做出解释的。对于一般人来说,使人觉得值得活下去的理由是极其有限的,对于他来说就更加微乎其微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一次又一次想到死,想到解脱。《人间》那篇散文写了亲人和朋友的爱如何温暖了他,把他挽留在人间。但人毕竟不是为他人而活,别人可以安慰你,帮助你,但没人可以替你忍受任何一点儿心灵和肉体的折磨。他必须为自己寻找到能够说服自己活下去的理由。
那么,他找到了吗?我说不好。我不知道是否有人能够找出合理而又永恒的答案。我只知道,他从来没敢放弃,也没敢放松过寻找的努力。
一九八五年夏季的一天,正是吃晚饭的时候,他来到我家,丈夫背他进屋坐在专为他准备的躺椅里,一贯食欲极佳的他不吃不喝,连西瓜都难以下咽。我家那窄小而昏暗的小屋,以往盛得下他那么多欢笑,那么多诙谐,那么多神奇幻想,那么多连珠妙语,那天却盛不下他那么沉重而又深刻的痛苦和悲哀;我自以为得意的烹调手艺,常使他一饱口福、尽兴而归,这次却无法弥补他对人生无限遗憾和茫然于一隅。见他不说话,丈夫只好陪他出去走走。我丈夫是个内向的人,他们之间除了情趣相投以处,更主要的是那种尽在不言中的理解。在故宫墙外的筒子河边,他没有诉苦,他也没有询问。面对暗绿色的河水,他对铁生说:“你是条汉子,活着应该痛痛快快,活不下去,我推你一把,也没什么了不起。能不能闯过来,全看你自己的了。”
男人自有男人理解和安慰的方式。然而,他能够体验的,是一个男人、一条汉子的痛苦,却无法体验一个伤残的男人、伤残了却仍是一条汉子的男人的痛苦。我想,这之间的不同是无法用概念来加以说明的。“伤残人受了伤害还没地方去说理!”这该是怎样的悲哀呵!在那些日子里,铁生不能正常起居、进食、写作,他甚至要求我,为他保存一些有用的东西。除了默默地流泪,我无话可说,我有什么资格去劝慰一个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仍然想死的人呢?面对无数怯懦地苟活着的人,我又能用什么理由去阻止他呢?对于他来说,重要的不是活着或者死去,而是怎么活和为什么死。如果活着对他已成为一种痛苦的忍受,让他为别人,特别是为朋友而继续忍受下去不是太残酷了吗?不久,他躲到北影厂招待所去修改电影剧本《死神与少女》,我们带了菜去看他时,他已经基本恢复过来。关于那次经历,他仍然只字未提。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莫道不消魂相。我相信,他不是羞于启齿,也不是怯于启齿,而是要把那痛苦深深地埋在心里。很久以后,他对我说:“别怕绝境,人只有在绝境中才能找到出路。”我不知道他有多少次面临这种绝境,但我知道,他的变化、他的心的升华——成为他作品的意境、人生的哲学和悟性,是在无数次与绝境的搏斗中完成着。
他的坚强不表现在他没有软弱,而表现在顽强地与软弱斗争,把超越连续的痛苦看成是跨栏比赛,就像希腊神话中西西弗斯推石头,坠而复推,推而复坠,永无止息。
有些人关心他的创作,希望他能写出更精彩的短篇、中篇以至长篇;有些人关心他的腿,希望医学上出现奇迹,让他能重新站起来。我和朋友们关心的,则是他在超越连续痛苦的跨栏比赛中能否百战百胜。否则,他便不可能写出什么精彩的作品。否则,即使他的腿真的治好了,也可能会是又一次灾难!
一九八七年
我想,史铁生至少能够代表我们这个淘金热年代的某一部分人,那些无时无刻身感孤独的人,那些孤独的灵魂,那些残缺的身躯,和那些健全的灵魂,那些我们这个时代所抛弃的人文。
转自: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965418/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我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妄想就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缘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我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妄想就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缘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缘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我看了你一眼
又是李健的歌,感觉歌词写的很不错,空灵但不空虚

似乎那些最初的东西总是令我们难以忘怀,最初的心动,最初的爱恋,最初的心情,哪怕是时过境迁后的许多年,当我们再回忆起那一段往事时,仍有那时所特有的甜涩的感觉,穿越时空,进入我们的梦乡,会心痛,会流泪,我们总是会小心的守护着那段心情,留予我们日后品味,当我们老了,在一个温暖的午后,我们再想起这一段往事,我们会笑着说“呵呵,那时我爱过一个人,就像着魔了一样”。
那份最纯净,真挚的感觉,令我们相信自己是有灵魂的。
常常想起电影里男主角的那句台词: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我还不错哦!
每个人心中都有那么一座天堂电影院,那是我们对于过去的缅怀,对于未来的交代。感觉电影的音乐很不错,很舒缓,让人觉得温暖,但是我也常常想,艾费多牺牲了多多的初恋换来了多多的功成名就,这值得吗?想了这个问题很久,才从这个结尾中找到答案,正如艾费多说的一样,生活不是电影,我们不能总是生活在那种像电影一样的虚幻的生活中,就像电影的结尾一样,再好的电影终究是会有一个名字,那叫做 the final,曲终人散,无限的热闹背后总是有着令人无法释怀的苍凉,而这苍凉却只能留于我们自己一个人去孤独的品尝,我们那些笃信的东西,所爱的东西,终究不能永恒,何不能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呢?就像电影一样,总要来一个 the final 。